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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条款

最后更新日期:2026年8月3日

欢迎使用 AIcountant(以下简称「本公司」或「我们」)提供的服务。使用本公司的网站及服务即表示您同意以下条款与条件。请仔细阅读。

1. 服务范围

本公司提供以下专业服务:

  • 公司成立:香港有限公司注册、公司名称查册、注册地址提供、公司章程拟定
  • 公司秘书:法定公司秘书委任、周年申报、重要控制人登记(SCR)、董事及股东变更
  • 会计服务:记账、财务报表编制、薪资处理
  • 审计报税:法定审计、利得税申报、税务筹划建议

具体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约或确认书为准。

2. 服务费用及付款条款

  • 服务费用以本公司报价单或网站公布的价格为准
  • 付款透过 Payment Asia 安全支付平台处理
  • 除另有约定外,服务费用须在确认订单时全额支付
  • 所有费用均以港币(HKD)计价,另加适用的政府费用
  • 本公司保留调整服务价格的权利,调整前将提前通知客户

3. 退款政策

  • 如服务尚未开始处理,可申请全额退款
  • 如服务已开始处理但尚未完成,退款金额将扣除已产生的工作费用及政府费用
  • 已缴付的政府费用(如公司注册处费用)不可退还
  • 退款申请须以书面形式提出,本公司将在收到申请后 14 个工作天内处理

4. 客户责任

使用本公司服务时,您同意:

  • 提供真实、准确及完整的个人及商业资料
  • 配合本公司进行客户尽职调查(KYC/CDD),包括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及地址证明
  • 遵守反洗钱及反恐融资(AML/CFT)的相关规定
  • 及时回复本公司的资料要求及查询
  • 确保所提供的资料不涉及任何非法活动
  • 按时支付服务费用

5. 委任及授权

  1. 客户委任智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(AIcountant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)为其代理人,并授权本公司代表客户:(a) 就所选服务拟备、签署及向公司注册处、税务局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递交所需表格及文件(包括但不限于法团成立表格、商业登记申请及周年申报表),并代缴有关政府费用;(b) 依据客户透过本平台提供并确认的资料行事;及 (c) 采取本公司合理认为为遵守适用法律及完成所选服务所必需的步骤。
  2. 客户确认:透过本平台提交资料并按下确认,即构成客户就上述行动发出的指示及授权;本公司依据该等指示行事,除因本公司疏忽或故意失责外,后果由客户承担。
  3. 客户须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、完整及最新;如因资料失实或遗漏令本公司蒙受损失、费用或责任,客户须予以弥偿。
  4. 本授权于相关服务完成或依约终止时失效,惟法律规定须保存的记录除外。

6. 知识产权

  • 本网站的所有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标志、设计)均为本公司的知识产权
  •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,不得复制、修改、分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内容
  • 本公司为客户准备的文件(如公司章程等)的知识产权于付款完成后转移予客户

7. 免责声明

  • 本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一般参考用途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专业建议
  • 本公司不对因使用本网站资讯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
  • 本公司将尽力确保服务质素,但不保证特定的业务结果(如银行开户的成功率取决于银行的独立审批)
  • 本公司不对第三方服务提供者(如政府部门、银行)造成的延误承担责任

8. 保密义务

本公司承诺对客户提供的所有资料严格保密,除非:

  • 获得客户的书面同意
  • 法律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
  • 为提供服务而需要向相关第三方(如政府部门)提交

9. 服务修改及终止

  • 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、暂停或终止任何服务的权利
  • 如需终止进行中的服务,任何一方须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对方
  • 本公司有权在客户违反本条款时立即终止服务
  • 服务终止不影响终止前已产生的权利及义务

10. 适用法律

本服务条款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,并按其诠释。

11. 争议解决

  • 双方应首先透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争议
  • 如协商未能解决,争议将提交香港法院裁决
  • 双方亦可同意透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,仲裁地点为香港

12. 条款的修改

本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本服务条款的权利。任何修改将在本网站上公布并更新「最后更新日期」。继续使用本公司服务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条款。

13. 开业优惠(优惠码 ZERO800)

  1. 优惠内容:凭优惠码,公司成立服务费全免(非本地方案客户获豁免其中成立服务费部分 HK$800),首年公司秘书服务费维持全免。
  2. 使用条件:须同时选用本公司注册地址服务 — 本地方案加购注册地址(HK$2,000/年),或选用已包含注册地址的非本地方案。
  3. 政府费用(公司注册处及商业登记费,合共 HK$3,895,以政府公布为准)不属优惠范围,须照常缴付。
  4. 额外股东附加费及其他加购项目不属优惠范围。
  5. 优惠以每间新成立公司计一次,不可转让、不可兑换现金、不可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。
  6. 第二年起,注册地址及公司秘书服务按当时公开价目续费。
  7. 名额有限:本公司可随时调整或结束本优惠而无须另行通知;已完成付款的订单不受影响。
  8. 如有任何争议,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。

14. 联系我们

如您对本服务条款有任何疑问,请透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